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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主女主是林岳,采薇,碧琴的小说是什么小说介绍
男主女主是林岳,采薇,碧琴的小说是什么_狐劫(血亲纯爱后宫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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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:2023/11/16 0:00:00

最新章节:男主女主是林岳,采薇,碧琴的小说是什么最新章节 第二十章功成 2023-11-16

小说简介:血亲纯爱后宫,无绿。纯肉文,供同好使用。

内容摘要:在山上修行了三百五十年,修为到了瓶颈。师傅令林岳下山游历,历劫方能突破枷锁。“师傅,如何才能历劫?”“既然是劫数,自然会找上你。”“请师父指点,若劫来,如何渡劫?”“看清本心,找到真我。否则就会迷失在红尘中,永远无法寸进。”“多谢师傅,徒儿这就下山,师傅多保重。”“且慢,草庐中的血玉,你可带下山,助你渡劫。”“多谢师傅。”下山后,林岳茫然不知所之。一日,闻得有妖shòu作乱,遂斩之,乡民伏地拜谢。想起上山后不久,家人就被妖魔所害,自此四处寻访奇闻,斩妖除魔。三五年间,已离山千余里。听得一个小镇有少女失踪,于是收敛精元,扮作行商,暗中调查。失踪的少女年方二八,艳名远播,家里被提亲的人踏破了门槛。然而一日离家汲水,便不知所踪。这里民风淳朴,从未有过这种事情。林岳在少女家附近暗暗寻访,又听得一件奇闻。有美若天仙的年轻女子,在附近勾引青壮野合,凡落入彀中的,都会精神萎靡,小病一场。法力聚于双目,林岳在一座小山附近发现了淡淡妖气,于是背着货物,前往此山。果然在一条小溪旁,有一个青衣女子在西边浣衣。女子极为美貌,柳眉凤眼,鼻若琼玉。从她身后路过时,女子故意跌入溪中。一身薄纱遇水而透,玉体生辉。“姑娘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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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主女主是林岳,采薇,碧琴的小说是什么书评精选
匿名书友
脑洞还行。
内容就妥妥的rz了。
看了十万字就让我毒发身亡
匿名书友
真恶心,剧毒
你觉得脑残拎不清圣母且各种拖后腿还有心脏病的队友很可爱是吗?
男主打架,她尖叫,坐在地上吓呆了
男主打完受伤满身血后 各种安慰她,讲笑话逗她,还给她掉落技能……
…你们才见第二面呢!!
匿名书友
前面看着网游普遍弱智的情况下忍了,看到1-9阶 前中后巅峰瞬间*5就忍不住了,怎么不再来个巅峰圆满、巅峰大圆满,巅峰完美大圆满?
匿名书友
这本书的女主集中了所有网文女主的毒点
匿名书友
文笔心智都极幼稚,纯粹浪费时间。
匿名书友
看在网游落寞普遍弱智的分上,我忍了前面见鬼的等级跟小白花女主,但是直到小白花为了一只狗战场失神害主角受伤的剧情出现,我真是醉了,看原文:
月魂狼似乎是用尽了自己所有的力气,发出了虚弱的吼叫。
安若萱被吓得身子有些不稳,楚南紧绷的神经做出了反应,他一把拉过安若萱,说道:
“安安小心,保不准它回光返照,我还是动手杀了它比较好。”
安若萱慌忙抓住了楚南的手:“不要,楚南,它,它是小白呀,它是小白呀!”
“小白你不要怕,姐姐一定会救你的,姐姐一定会救你的!”
匿名书友
这个女主真毒
匿名书友
还不错的游戏文幼苗,推荐!
匿名书友
文笔白
匿名书友
备用待看
匿名书友
还可以吧,不带脑子看一遍过完,中后期节奏越来越快
匿名书友
这本书堪称龙珠同人中的精品,可以看出作者写的非常用心,开篇就让人回到了当年追看龙珠的旧日时光,看下去后,细致入微的日常描写中夹杂着令人喷饭的笑料,让读者再度怀着轻松的心态来到龙珠的世界……巧妙的构思,诙谐的语言,让人看着既热血,又轻松!强烈推荐给喜欢龙珠的朋友们一看!——以上是广告词。我是作者,我为自己打广告!
匿名书友
干草,原创主角自带培育仙豆的金手指,少年时期好评,龙珠z开始失色,主要是抢了悟空戏份,但又写不出高潮。女主角方面是严重失分项,主角梦中情人是布玛,但没有实际追求过,到尾段二十章初会18号並打了一场,时间一跳两人就结婚了,全书完。莫名其妙的描写。
匿名书友
太幼了 先留着吧
匿名书友
这是一本龙珠非同人,自从猪脚离开地球后情节就在天马行空,不过不算太坏,跳着看也行。但是我发现跳着跳着就结束了?短小精干啊!
匿名书友
针对评论里一些发言,不让读者爽=有追求=品味高,我觉得这种受虐向的思维我是不能理解的。一本书好不好只看主角做的事情合不合乎设定的逻辑,还有作者有没有足够的文笔来描写。如果作者以不让读者爽为前提,描写了各种违反逻辑,强奸读者智商的行为,我觉得这等同于在喂读者吃屎。

这本书其实就是一本小白书,作者给主角开了无数挂,然后让主角装逼,但是作者却没有能力驾驭金手指和剧情间的关系,导致那么多强大的金手指出现后又不得不封存的情况,不然剧情就要崩掉了,但是在读者看来,这就是一种非常愚蠢的行为。

还有,说作者有追求的,请让作者不要写同人,写同人都是没追求的。

评分降为毒草。
匿名书友
这书证明了起点并不一定是爽文的天下,这类矫情文还是有市场的。可是我就是喜欢爽文呐。
匿名书友
10章败退吧,第十章描写哥谭首富蝙蝠侠想收购一个小酒吧,自己只带了两个花瓶过来谈价钱收购,就好比马云想买一个不知名的小饭店自己开车过来砍价一般;而且依这个这蝙蝠侠的表现,改名叫斯达克毫无问题,只是一个套上蝙蝠侠的名字的傀儡罢了
匿名书友
很中二的名字,事实上还不错,漫威和DC的混合世界,如果是粉丝的话千万别深究!!!
匿名书友
看了这么多美漫同人,其实传统的龙傲天模式才是正确的同人模式(当然了,隐晦些较好),所有融入美漫原著的同人都不是好同人。为什么?因为美漫本来就是一个bug世界,不管力量等级还是其中奉行的道理哲学。蝙蝠侠不杀人的理念是比较酷,我也这么觉得。但是我是摈弃了常识只以看漫画的角度来欣赏的。同人则不同,是代入主角的视角去看的。你真能忍受你代入的故事中,有蝙蝠侠这样将小丑抓抓放放,就是不杀还不准别人杀,期间造就了无数血案的所谓“英雄”吗?其实哥谭如果现实化,哥谭那么烂的原因绝对不会是因为蝙蝠侠,不管有关或是无关。蝙蝠侠的所作所为其实也对这座城市没有屁大影响力。